维护消费者权益,山东积极行动

来源: 大众报业·大众日报 2021-03-16

  法院开通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绿色通道

  3月15日,省法院发布消费者权益纠纷审判工作最新情况。记者了解到,过去的消费者维权案件主要集中在食品、电器、服装、日用商品等传统消费领域;如今,电信、邮寄、医疗、法律、旅游、房地产、旅店、财会、娱乐、网络、教育培训、物业、家政、庆典、银行结算等各个服务领域均出现了不同数量的消费者维权案件。

  为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省法院开通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绿色通道,在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为消费者提供便民服务,坚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推行全流程网上办案,充分利用线上调解、小额纠纷快速调处机制等为消费者诉讼维权提供便利;建立人民陪审员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审理机制,提升审判质量。

  济南市发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和济南市消费者协会共同发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2020年12月,李先生一行人在某烧烤店就餐时出现头晕、心悸等不良身体反应,到医院确诊为一氧化碳中毒,双方产生纠纷。经消协调解,根据《消法》第四十九条,该烧烤店最终承担了李先生的医疗费等合理费用。

  济南市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还有电饭煲零配件停产厂家承担维修义务案、疫情导致考试变更退还定金案、家政服务不到位减免费用案、网络课程变更未告知减免学习费用案。

  警方支招防范电信诈骗

  3月15日,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发布电信诈骗案例,并为消费者支招“四不一及时”,防范电信和网络诈骗。

  警方表示,常见的电信诈骗包括“兼职刷单”、贷款诈骗、短信诈骗、冒称熟人或公司领导诈骗等形式。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城阳警方提醒,一定要记住“四不一及时”:不轻信,即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透露,即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向不法分子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不转账,即决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不要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不链接,即不要相信天下会掉馅饼,不要随意点击陌生链接;要及时,即万一上当受骗或听到亲戚朋友被骗,立即拨打全国反诈热线96110或者110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骗子的账号和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以便公安机关开展侦查破案。

  青岛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律师团

  3月15日,青岛市消保委正式组建第五届“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律师团”。本届律师团由律师事务所和市场监管部门共18名优秀律师和专家组成,聘期为2年。

  本届律师团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开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及实务研究,提出政策和立法方面的建议;对消费维权领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并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对重大消费维权纠纷事件及时作出反应,并以律师团名义发表观点,对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公益代理诉讼;参与重大或典型投诉案件的分析研究和调查调解等。

  淄博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3月11日上午,淄博市公安局、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淄博市消保委联合在沂源县集中销毁6800余箱假冒伪劣商品。记者了解到,2020年,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4354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金额930.19万元。在2019年,淄博市首次入选参加全国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取得了全国第9位,全省第3位的优异成绩。

  (□记者 宋亚鲁 段婷婷 肖芳 刘磊 通讯员 马云云 胡艺萌 刘刚 报道)

阅读 0评论

推荐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

相关评论

取消
  • 头条
  • 视频
  • 商城
  • 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