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山东两次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已高出国家标准30元

来源: 大众报业·海报新闻 2020-12-05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孙靓 济南报道

  12月4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十三五’成就巡礼”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八场,介绍山东“十三五”时期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会上,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梅建华介绍,“十三五”时期,山东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 2016年以来先后两次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85元提高至118元,高出国家标准30元。

  梅建华说,“十三五”时期,山东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着力深化社保体制改革,大力防控化解风险,织密编牢社会民生安全保障网,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稳中有进”。

  记者从会上获悉,以农民工、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为重点,山东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努力实现应保尽保。截至2020年10月底,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人数分别达到7584.1万人、9616.7万人、1439.8万人、1795.1万人,分别比十二五期末增长8.16%、4.13%、19.6%、21.8%。除此之外,为了强化社保基金的收支、监督、管理,2019年,全省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基金收入5014.4亿元,支出4808.4亿元,较十二五期末分别增长43.56%、61.3%。

  梅建华介绍,山东2016年以来先后两次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85元提高至118元,高出国家标准30元;连续16年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水平,与十二五期末相比,1-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分别增长50%、60%、29%。值得一提的是,山东省拓宽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渠道,将1000亿元企业养老保险结余基金委托全国社保理事会投资运营,五年投资收益率维持在35%以上。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稳步推进。率先启动职业年金投资运营,累计收益率达15.23%,居全国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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